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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

實驗室檢測報告造假問題?

一、 近期台南地檢署執行「路見不平查緝專案」,發現部分工程涉及不實檢測報告,引起各界重視。
二、 目前全國土木材料實驗室,係由經濟部(標準檢驗局),依標準法授權「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」,對土木材料實驗室進行管理。工程會已與TAF網站連結,提供認可實驗室名單供各機關查詢,並定期會同TAF辦理實驗室抽查。
三、 對於本次實驗室報告造假問題,工程會已請TAF加強下列事項,強化實驗室管理:
(一) 增加無預警監督評鑑試驗室頻率,優先對象可採被檢舉有具體違規情事之實驗室、機關或工程會反映者、回報情形異常者、曾有瀝青試驗相關缺失者等。
(二) 加強落實TAF「土木工程測試領域認證特定規範」之處置規定,除對嚴重違反規定者處以停權三年(與刑法偽造文書罪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同)之處置外,另對三年內重複再犯者,務必依特定規範嚴處。
(三) 對監督評鑑發現有疑似造假,出具假報告情事者,主動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調查。
(四) 研議防止被抽換之加強作法,俾讓監造單位會驗者,能清楚識別試體未被抽換。
(五) 研議從試體拆封至試驗完成之關鍵處,予以錄影存證之可行性,以防止未試驗即出報告情事。

http://www.pcc.gov.tw/epaper/9911/qapaper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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