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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

活化大勘查

http://www.pcc.gov.tw/epaper/10001/news_3.htm

工程會研訂「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方案」,自99年11月11日提報行政院會後,吳院長指示對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列管的36件公共設施 (詳附表1),應擬定具體期程表,管控於1年內完成,與絕不容許再製造出任何的蚊子館。
因此工程會雖於98年5月至6月間進行實地訪查41件閒置設施,進行輔導及提出活化建議。仍於99年12月底前,再加強辦理勘查16件閒置設施 (詳附表2),並彙整列管期程、督促各主管部會確實執行院長要求在民國100年內完成活化。

勘查時,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務必貫徹院長的施政理念「真誠、效率、同理心」,並確實依「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方案」輔導設施管理機關,跳脫過去的舊思維,以正面與用心思維的角度,設法解決閒置設施相關困難問題,以達有效利用;若涉及跨部會事項時,應先商請相關部會協助辦理,而無法達成共識,則提報專案小組來協助解決,務必以倒數計時的方式管控活化里程碑,並請社會各界共同來監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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