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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
全方位檢討道路工程品質提升機制

為提升道路工程品質徹底根除積弊,工程會將建構跨部會及專業導向之機制,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招標、規劃、設計、監造各階段進行管控,並善用民間之專家學者人力資源,共同打擊不法,維護公共工程品質。

工程會表示,道路工程計畫的進行過程涉及層面廣,招標階段應根據市價訂定合理之預算價格,不宜刻意壓低檢驗等相關費用,避免低價搶標以致偷工減料直接影響品質,相關工程亦不應化整為零,以致施工信譽不佳的廠商承攬,各工程主管機關應合理調整標案之規模,亦可採最有利標方式,擇取優良廠商施工。

至於規劃、設計、監造階段之各項規範標準,已有明訂,檢討之重心應在於如何落實執行,尤其技術服務案件,亦不宜採最低標方式辦理,而導致設計品質低落,甚者產生浮編預算、綁標等情形,因此仍建議以異質性工程採購之方式,訂定合理費率,以最有利標擇取品質有信譽之技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參與工程,直接保證品質之水準。

由於日前中小型工程品質較差,多為地方政府主管,因專業人力有限,而鄉鎮市公所更是不敷運用,因此,工程會已建立具10年以上經驗之技師名冊達1000餘人,退休之九職等公務人員140餘人,以及參與公共工程計畫審議及查核的專家學者380餘人,合計超過1520人之外部資源人力資料庫,供各機關及地方政府運用。

工程會強調,將成立跨部會之協調稽察任務組職,結合法務部、工程及實驗室之主管機關,包括交通部、內政部、經濟部及地方政府,共同組成稽查小組,進行長期之監控品質,評比結果亦將公告周知,經由透明化的程序,全民共同監督。工程會已利用假日密集加班研擬行動方案,預定在10日內先召集相關機關共同檢討協商,提報行政院核准後,據以實施。

資料來源
全方位檢討道路工程品質提升機制
http://erp.pcc.gov.tw/pccap2/BIZSfront/NewsContent.do?site=002&bid=BIZS_C099096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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